bst365最新正规买球

口岸公司: 大连  |  上海  |  青岛  |  天津  |  沈阳  |  宁波  |  深圳  |  广州  |  厦门  |  福州  |  巴西  |          中文站  |   English


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忠进新闻优势运价工具百科忠进会
联系我们

联系人:纪先生
手机:13941153570
座机:0411-82837764
邮箱:jiyongwei.dlc@gsssysmhc.cn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
1606室

忠进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bst365最新正规买球 > 公司动态 > 忠进新闻
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
作者: 发布于:2019/11/08 09:52:30 点击量:94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通关整体效能,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准予提离 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凭海关通知准予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 (一)无海关检查要求的。 (二)仅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且已完成口岸检查的。其中,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内不具备检查条件的,收货人可向海关申请在监管区外具备检查条件的特定场所或场地实施转场检查。 (三)仅有海关目的地检查要求的。 (四)既有海关口岸检查又有目的地检查要求,已完成口岸检查,或经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简称“收货人”)申请在进境地口岸合并实施且已完成相关检查的。 二、货物准予销售或使用 进口货物准予提离后,由企业自行运输和存放,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销售或使用。其中,属于下列情形的,需办结海关相关手续方可放行: (一)有海关目的地检查要求的,海关已完成检查。 (二)属于监管证件管理的,海关已核销相关监管证件。 (三)需进行合格评定的,海关已完成合格评定程序。 三、其他有关事项 收货人销售或使用进口货物依法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所称检查,是指海关在进境环节对进口货物依法实施的检疫、查验或商品检验作业。其中,口岸检查由进境地主管海关在进境地口岸实施,目的地检查由目的地主管海关在目的地实施。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16日


上一篇:  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 

下一篇: 关于分段实施准入监管 加快口岸验放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0号 

辽ICP备10203314号-2        电话:0411-8283771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